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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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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5-2008)>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
    从200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范畴。我区将实施由区、镇(街)、中小学校三级共
    同管理的办法。为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的管理及指导,推进校本培训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使之能有序、有效扎实地开展,提高校本培训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充分认识校本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校本培训与学校、教师的实际紧密结合,以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为基本目标。与传统的在职培训
    方式相比,校本培训更加关注教师教学所在的学校以及课堂,更加关注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发展。通过提高校本培训的
    实效性,能有效地激发教师自觉学习的意识,提升教师自我培训的责任感,激发教师发展的主动性,实现教师的自主发
    展,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二、培训的组织管理机构
    校本培训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为满足学校和教师的需求和发展, 由学校组织的以学校为基本单位开展的教师继
    续教育形式。区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区继教办)负责校本培训的组织和业务管理。在区教师继续教
    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统筹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的总体规划、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工作。
    各镇(街)教育组协助区继教办做好本镇(街)学校校本培训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开展校本培训的中小学应成立校本
    培训领导小组,校长是开展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

    三、开展校本培训的基本要求
    (一)有师资培训的目标和规划。
    (二)有健全的教师培训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能开发本校教师培训所需资源。
    四、校本培训内容与形式(见附件1)
    校本培训内容与形式,应当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校发展的目标来设计。附件提供的校本培训项目和培训形式只是参考性的
    指引,各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四类课程的属性和要求,开设校本培训和创新培训形式。学校之间可以根据需要,就
    某一培训内容开展校际之间协作式培训,实现学校之间资源共享。
    五、开展校本培训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一)申报办法:凡开展校本培训的学校均须提交申报书(见附件二),每年9月为下一学年度校本培训学校申报时间。校
    本培训应严格按照审核的计划进行。凡不在计划上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原则上不予认定。如确需认定,应于培训前另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由学校填写《顺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以镇(街)为单位报顺德
    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批。
    六、校本培训学时及经费
    按照"十一五"期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五年共240个学时,每年必须完成48个学时的培训任务。为了
    共同完成培训任务我区将培训任务的重心下移,以校本培训形式完成部分学时的培训任务。
    (一) 开展校本培训的学校,按三类情况确定学时学分:
    第一类:具备开展校本培训的基本条件,但师资力量不足,培训专题较少的学校,每位教师每年登记8学时。
    第二类:具备开展校本培训的基本条件,培训内容和形式比较丰富,有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的学校,每位教师每年登记16学时。
    第三类:具备开展校本培训的条件较充足、骨干教师力量较强、培训内容好、培训质量高的学校,每位教师每年登记24学时。
    (二) 开展校本培训的经费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办法解决。
    七、校本培训管理与考核
    (一)校本培训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校本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向学校负责校本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请
    假;每个校本培训项目累缺(含请假)三分之一或旷课四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该学员参加该项的考核资格,不登记学分;学
    校要负责所开设校本培训项目的考核与成绩的登记工作。考核可以作业、论文、报告、教育叙事、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
    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合格以上者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 抓好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学校要抓好校本培训的考勤、记录、考核、书面总结等过程管理工作。
    (三) 做好校本培训材料的档案管理。学校要做好校本培训档案资料工作,校本培训的档案材料是学校接受区教师进修学校和
    镇(街)监控与评价的重要依据。校本培训档案资料应包括各类校本培训项目的申报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学员考勤与成
    绩表、书面总结等。
    (四) 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和镇(街)选派教师为各镇(街)的校本培训联络员,定期下校听取意见、了解情
    况,指导校本培训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为促进校本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适当加大教师校本培训成绩在评价教师素质方面的权重,与学校的年度考核、评优等工
    作结合起来
    (一) 本区校本培训的监控与评价由区教师进修学校与各镇(街)教育组共同承担。各中小学校应接受上述机构的监控与评价。
    (二) 监控与评价内容
    1、 听取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工作汇报。
    2、 对校本培训授课者(主讲人)的教学效果进行调查。
    3、 检查学校校本培训的档案资料。
    4、 对学校校本培训专项经费的运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 建立表彰奖励制度
    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成绩优异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建立一批区级校本培训基地学校和示范学校。对校本培训质量达
    不到要求的学校提出改进意见或取消校本培训资格。
    附件:1、校本培训的形式和培训内容指引
    附件:2、《顺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

                                        佛山市顺德区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