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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4-2007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和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进教师教育的改革创新,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根本出发点,以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的现代化,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逐步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率先建立教师全员学习的学习型组织。通过开展以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学历培训和以师德教育及"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非学历培训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力支持和保障。 二、目标要求 加快实施全国教师网联计划,实现"人网、天网、地网"的有机结合,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教师培训体系、模式、方法、手段的改革,满足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完善以各级各类教师教育机构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现代高效开放的培训系统;建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系统,完成并覆盖全省各地市、县、乡(镇)中小学教师网络教育的软硬件平台及网络管理系统。坚持学历提高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实现教师教育一体化,大幅度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学历学位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以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的需要。 (一) 学历培训 学历达标培训。未达到国家规定相应学历要求的中小学教师,应参加学历达标培训,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到2007年底,全省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要全部达标,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提高学历层次培训。培训对象是已取得国家规定相应学历要求的中小学教师。到2007年底,全省小学教师专科学历提高到80%,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在珠三角地区达到40%,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全省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提高到50%,珠三角地区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0%以上;全省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10%,省一级学校和示范性高中达到15%以上。 (二) 非学历培训 教师职务培训。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进行新一轮全员岗位培训,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通过培训,使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骨干教师培训。根据教育部组织实施1千、1万、10万、100万名国家级、省级、市(地)级骨干教师研修计划,按比例选送和组织实施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项目培训,逐步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新任教师培训。新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以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和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新教师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技术标准"认证培训的要求,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新一轮以信息技求应用能力为重点内容的培训,使教师基本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课堂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主要任务 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要围绕新时期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与任务,贴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抓住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的机遇,以现代远程教育为载体,构建教研、培训、培养一体的创新培养模式,为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提供教学、研究资源、信息支持和科研指导,为骨干教师提供交流、互动的研究平台,加速骨干教师成长为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促进一大批骨干教师由经验型走向科研型,促进骨干教师的高学历化。 (一)组织开展新一轮骨干教师培训 1.做好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的选派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计划,分期分批做好推荐、遴选60名左右中小学中青年特级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全国1000名中小学专家计划";选送600名左右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全国100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研修计划",并做好跟踪培养,为他们的持续发展提供条件保障,使一批骨干教师尽快成为教育教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2.组织开展省级骨干教师研修。在全省选拔6000名左右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省级研修。除采取集中面授学习和进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等形式外,让高水平的综合大学和名专家学者参与和指导研修;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技术进行科研指导和跟踪培养。使骨干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开阔教育视野、补充新知识、提高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科研能力,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 3.组织开展以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市(地)级培训。各市(地)要按10%左右的比例选拔60000名左右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市(地)级培训。通过学历与非学历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使教师提高学历水平、更新教育观念、开阔教育视野、增长新知识,提高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科研能力,使他们在本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教育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二)组织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 根据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凡进入新课程教学的中小学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新课程培训内容以通识培训与具体学科培训相结合,加强通识培训与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培训方式以短期面授和长期跟踪指导结合,培训与教研、教改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结合。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教师培训由各市(地)组织开展;高中阶段新课程教师岗前培训由省统一组织开展,鼓励和支持综合性大学、地方本科高校参与高中教师各类培训。 从2004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高中新课程教师岗前培训任务;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教师岗前培训任务要在5年内全面完成;结合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有计划组织各级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者进行有关业务轮训。 (三)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新一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使教师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从2004年开始,将根据教育部与英特尔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精神,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师资培训,组织3万名左右中小学教师参加信息技术进入课堂项目培训,以适应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四)组织开展紧缺、急需科目教师培训 培训重点是当前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和新课程改革急需学科教师。较好解决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和当前课程改革对新学科、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当前着重开展新课程紧缺科目以及英语、信息技术、科学、艺术等科目的教师培训。通过与港澳地区和国内外知名大学、培训机构合作培训,努力解决全省中小学紧缺科目教师的需求。此项培训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五)推动利用网络教育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工程的实施 各地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学历学位水平。在全国教师网联的框架下开展以现代远程教育形式为主的学历提高培训,使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积极实施全国教师网联计划,实现"人网、天网、地网"有机结合,打破时空阻隔,解决经费不足、工学矛盾、居住分散等影响教师培训的问题,重点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促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发挥全国教师网联首批成员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在提高学历培训中的作用。 四、非学历培训学时分配 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新教师岗前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具体学时分配为:师德与专业培训--60学时;新课程培训--60学时;信息技术应用培训--60学时;校本培训--60学时。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课程计划由省制定,各、市(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制定培训的实施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省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统筹、协调。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教师培训的业务指导。要根据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要求,制订本地教师培训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培训任务,提供条件保障。实施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培训机构,教研、电教,以及中小学校要在当地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一轮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成立广东省教师教育远程中心,主要任务是整合全省教师教育资源,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工作;组织制订各类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学资源的开发、研究和管理。 (二)建立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培训经费 教师培训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要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各地应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教育事业经常性支出渠道,建立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经费标准,按时足额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要体现"倾斜农村"的原则,切实解决贫困地区教师培训经费困难。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政府、学校和个人分担培训经费的新机制,确保新一轮各项培训任务的落实。 (三)统筹规划,加快教师网联计划的实施 为加快实施教师网联计划,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省教育厅将充分利用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根据教师教育的实际,建设与教师网联互联贯通的省级教师教育远程培训平台,整合我省教师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鼓励我省高校、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电大等相关机构参与教师远程培训,实现"人网"、"天网"、"地网"的有机结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教师远程培训网络的建设,同时要注意避免重复建设和自我封闭。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示范县(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标准"的要求,开展创建示范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工作。全省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各市(地)重点建设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市、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要建成上挂高等院校,下联中小学校的新型教师培训基地。 (四)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校本研训 在新一轮培训工作中,要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开展校本研训。各地要支持鼓励高等院校参与中小学校校本研修课程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校本研训的质量和效益。省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将制定校本研训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要建设各级各类校本研训示范学校,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使校本研训逐步成为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开展校本研训要充分利?quot;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和省教师教育远程培训平台和资源,加强校本研训资源建设,并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校本研训的组织、指导、评估等管理工作。 (五)规范管理,确保优质课程资源用于教师培训 为加强教师培训教材管理,成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与评审专家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指导和评审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和遴选工作,引导和规范全省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开发和引进工作。从现在起,凡未经省以上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师教育资源,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由省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教材目录。凡未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与评审专家委员会审定和推荐的培训教材,不得用于教师培训。各地自编教材必须报经省评审通过后才能使用。从2004年起,省将建立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目录制度。 (六)加大政府行为力度,实现教师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各地要将中小学教师培训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和教师考核制度结合起来;将教师继续教育纳入教育强区(县)、强镇评估条件,把保证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实现教师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立教师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的需要,是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各地要根据上述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 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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