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在幼儿园、特殊教 育机构、成人初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的在职教师,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