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实施《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宣传问答

 

1、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为配合基本医疗改革,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看病难”,维护职工利益,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而实施的一项保护计划。

    2、省委、省政府有什么文件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去年71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通知》(粤府[2002]47),要求各市县“建立健全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办法,支持工会举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人口和部分大病患者超过保险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910日,省委发出《关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粤发[2002]9),其中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行职工互助合作保障。”这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积极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的有利举措。是对工会工作的极大支持。

    3、《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积极支持和配合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使不幸患上特种重大疾病的职工能及时得到有效的医疗和早日康复,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4、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与一般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它是由省总工会统筹组织的、具有职工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解决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职工就医需求之间差距问题的有效方法,特别是解决困难职工“看病难”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实施保障计划,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与支持医疗保险改革、通过社会的、经济的手段,强化工会维权职能的具体体现。

    5、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有什么优点?

    ①保障计划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实质是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的互助互济性质的活动;②保费低、保期长、保金高,一份80元,最多五份400元,可保三年,每一份保障金高达1万元;③理赔手续简单、快捷,由省总工会委托区总工会成立代办处负责理赔,患者一经确诊、符合条件的,即可申请补偿,不需要等到出院后才申请。④抗风险性强,保障计划是由省总工会在全省统筹组织,并且以“广东省解困救急基金”作风险后盾。

    6、哪些人可以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凡在顺德区内的有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会员(以法定退休年龄为最高限),身体健康的,均可以参保。

7、患哪六种重大疾病才可获保障?

    ①各种原发性癌症(恶性肿瘤);②慢性肾衰竭(尿毒症);⑧颅内原发良性肿瘤摘除手术;④冠状动脉旁路手术;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⑥非典型肺炎。

    8、参加保障计划的手续有哪些?

    ①由基层工会填写《投保单》和《会员名单》两份表格(可向区代办处索取空白表格并咨询填写方法);②将填好的表格交区代办处审核、签章,并缴纳投保费;③区代办处收款后开出免税收据,保障生效时间从收款之日的24(即次日的零时)起计;④基层工会领回、并填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凭证(代收据),加盖公章,发给被投保职工个人,作为参保证明。

    9、如患有六种重大疾病中一种,应怎样申请补偿?

    申请者可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区代办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经投保单位工会盖章的“互助保障计划投保单”及“会员名单”申请人所在页复印件;

    ②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所在单位工会证明;

    ④被保障人赔付申请书;

    ⑤被保障人同意代办处查阅其病案的委托书;

    ⑥国家认定的市、县级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联合病房等类似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手术报告、病史卡以及本代办处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区代办处接到上述材料后,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和核对已存档的投保资料,如经调查核实证明申请人的请求与事实无误、并符合赔付规定的,立即办理有关手续发给保障金。

    10、已经参加社会上各种保险,能否再参加保障计划?

    因为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就是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计划与其他保险的关系是互为补充的关系。所以,已经参加基本医保及其补充保险、各种商业保险的职工,同时还可参加本保障计划,假如不幸患有规定的六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除领取其他保险的赔付金外,还可获得本保障计划的赔付,真正实现多层次保障。